录取
公安院校根据招生层次和类别分别安排在提前特殊类型批、本科提前批(A、B)和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每个志愿只能填报1所院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公安院校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提前特殊类型批,执行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除外)本科专业在本科提前批A,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和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公安本科专业在本科提前批B,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科专业在专科提前批,执行专科批录取控制线。
本科提前批A、B一志愿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报考该院校的面试体检和政审均合格且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的考生,依据考生分数,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投档,招生学校负责审查录取。当每批次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组织二志愿征集,并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放二志愿档案。
提前特殊类型批在本科提前批A一志愿发档前一志愿录取结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缺额计划,组织二志愿征集,征集时间与本科提前批A二志愿征集同期进行,在本科提前批A二志愿发档前录取结束。
招生院校负责对投档但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已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复检,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退回。
特别提醒: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11-8965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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